灵武市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
1月5日,灵武市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正式成立并投入使用,环境资源巡回法庭设在灵武市人民法院,并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示范园设立两个巡回审判点实施巡回审判,与灵武市环境保护局及宁东环境保护局无缝对接,旨在推动司法审判和环保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将运用“法律宣传、诉调对接、案件速裁、专业解纷、就地审理、非诉执行”六位一体的机制,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在环保资源巡回法庭建立的同时,灵武市法院还与灵武市、宁东环保部门及一些大型企业建立联系点,聘请36名社会监督员,协助法院共同监督环境资源破坏类案件发生。
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是灵武市人民法院专业化处理涉及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法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理模式处理灵武市辖区范围内以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破坏环境、污染环境、环境资源保护失职等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案件、与环境和自然资源相关的侵权责任纠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与资源有关的物权纠纷等民事案件以及对环境保护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类案件及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
同时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培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及时有效化解环境资源纠纷。通过环境资源司法联络员制度的实施使法院与辖区企业充分对接、法企互动、开展工作、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灵武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负责人马云峰告诉记者,该法庭由专业化审判团队、专业陪审员团队和专业调解员组成,加强环境资源纠纷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提升环境资源纠纷案件处理水平,并且能够在环保类案件现场进行调查和开庭审理,建立与环境资源保护部门的工作对接,推动司法审判和环境资源执法监督有效衔接,缩短当事人从投诉到起诉立案的过程;还能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推动简易程序和速裁机制,实现环境资源案件快调、快立、快审、快结;机制建设通过依法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切实维护公众环境资源权益为灵武地区人民群众永享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记者 王辉 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