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市场监管局对11家存问题的火锅店要求整治

17.12.2014  20:00

12月15日,记者从灵武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期该局联合宗教局对灵武市22家火锅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对9家擅打“清真”标示的餐饮单位下发了警示通知书,对3家后厨卫生不合规范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收缴过期液化气瓶3只、报废液化气瓶1只。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悬挂“清真”标示火锅餐饮单位《清真食品准营证》办证情况;检查所使用的火锅底料、配料、肉品来源是否合法;检查所使用的液化气瓶是否合格;检查后厨卫生是否合规。依据我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规定,我区对从事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包括酒店、饭店、宾馆的清真餐厅、从事餐具消毒的企业、单位内设清真食堂、个体工商户实行核发《清真食品准营证》管理制度,未申领《清真食品准营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冠以“清真”字样或者象征清真意义的文字。同时,准营证由民族事务部门统一监制核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伪造、转让、出租、买卖《清真食品准营证》。《清真食品准营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有效期限为4年,任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超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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