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

15.12.2017  17:19
  12月8日,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等3个改革文件。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石泰峰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主席、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咸辉,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姜志刚,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根本出路在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各地各部门要站在维护党和政府公信力的高度,以对党忠诚、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使统计数据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要进一步完善统计法规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统计工作责任体系,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健全政绩考核机制,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确保各类重大统计数据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

会上,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徐秀梅就《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及《起草说明》作了全面汇报,与会人员对《意见》进行了研究审议。会议决定,《自治区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