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院进一步研究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7.02.2018  23:32


2月26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次部署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帆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区高、中级法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本网讯(查碧然 陈小宁)2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在之前全区法院院长会议上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再次召开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国、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政法综治信访维稳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全区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帆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仗,努力为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突出重点,着力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要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坚持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原则,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准确理解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高、中级法院要加强指导协调和案件督办力度。各级法院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做到线索移交及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切实建立运转高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工作机制;要找准扫黑除恶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密切关注扫黑除恶案件新动向、新特点,推动健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促进社会治安环境根本好转和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要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公开审判、法官说法、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认同感,积极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