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出台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

04.01.2017  22:03

为了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沙坡头区制定并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从本月开始,沙坡头区行政区域内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旦出了安全生产事故,将对行政责任主体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