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民政厅多举措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
04.04.2020 19:20
本文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银川4月4日电(记者杨稳玺)记者近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宁夏民政厅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党建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实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据介绍,宁夏民政厅将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创新组织设置形式,严格落实应建尽建要求,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等方式,继续推动“功能型”党组织模式,扎实推进党的组织覆盖。要求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社会组织,必须单独成立党组织;党员不足3人的,通过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方式,成立联合党支部实现组织覆盖。积极创造条件推动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民办学校、民办医院在年底前100%成立党组织。并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纳入社会组织“登记申报、年检年报”范围,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动态管理工作台账,持续开展不规范党组织整顿工作,提升党组织覆盖质量。
同时,宁夏民政厅将进一步扩大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对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通过先行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做好联系服务会员群众、培养推荐入党对象等工作,积极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注重选派在职党员干部、不担任现职的党员干部,选聘复转军人党员、毕业大学生党员及其他热心党群工作的党员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指导。并加大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到社会组织联系指导工作的力度,继续组织实施民政厅机关党委和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开展党组织“联建共育”活动,推动机关党建与社会组织党建联动、机关党员与基层党员联手,确保100%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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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2020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