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查机关“晾晒”规范司法行为整治情况
会议现场。刘海燕 摄
新华网宁夏频道12月24日电(张亮 刘海燕)12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区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按照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查机关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自治区检察院转变思路,紧抓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以工作中的不规范、不适应为突破口,尤其在转变司法观念、强化内外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等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整治,全区反贪部门立案前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情况已完全杜绝,制作笔录、调查取证、适用强制措施等存在的不规范司法问题已基本解决。今年查办的职务犯罪大案比例已达92.5%,办案规模不断扩大,案件质量明显提高。
今年以来,全区职务犯罪案件不起诉率为1.8%。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116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已立案89件;监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04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09件。纠正公安机关漏捕149人;纠正公安机关漏诉106人,同比上升7.1%。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96件(次)。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9件39人,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26件36人,公安机关立案23件26人。从数据来看,案件质量控制指标向更好的方面发展,规范司法工作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得到了稳步有效的提升。
据自治区检察院宣传处处长马秀宁介绍,宁夏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虽然取得了许多新的成绩,但目前检察机关司法活动中仍然存在检察人员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司法不规范的“顽症”尚未杜绝,检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今后将针对以上问题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检察队伍,坚持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