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出台
25.02.2016 12:23
本文来源: 银川新闻网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韩会霞)近日,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实施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奖补机制的通知》,明确我区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每生每年400元,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承担。有条件的市、县(区)可适当提高拨款标准。
普通高中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奖补机制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实施,高中收费标准仍按照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200元~400元(不含艺术班)、自治区级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400元收取。我区明确规定高中公用经费支出范围,要求不能用于发放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到位的县区,可以享受自治区生均200元的奖补,奖补资金全额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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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2016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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