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起 宁夏正式实行“寄递实名制”

02.06.2015  09:18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徐瑜霞)记者从宁夏邮政管理局获悉,从6月1日起,寄递实名制在全区邮政、快递企业正式实行。当日,国家邮政局与自治区综治办、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对我市部分寄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联合检查。

  据悉,自5月1日银川提前实行寄递实名制以来,截至目前,银川市邮政大厦中心营业网点已有1574位市民进行实名登记;申通、韵达、中通、圆通快递公司的部分营业网点严格落实寄递制度。各营业网点负责人均表示,寄递实名制推行以来,多数市民表示支持。据介绍,此次寄递实名制要求全区邮政、快递企业对交寄快件用户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并登记在《快件实名制寄递登记本》内,未出示或拒绝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不得收寄;对于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协议客户交寄邮件、快件,寄递企业要与其签订“安全保障协议”。对收寄的快件100%实行先“验视”后“封箱”制度。同时还配备专职安检人员对快件100%通过X光机进行安检,相关安全检查资料保存30天以上。与此同时,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在全区快递企业建立运单集中销毁制度,要求快递企业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快件实名制寄递登记本》,保存期限为1年,防止信息泄露,确保用户信息安全。资料保存期满后,必须在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销毁。此外,对不严格执行邮件、快件实名寄递制度的快递企业将实行“黑名单”制度。

  据了解,1月~3月份,全区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454.66万件,邮政业务收入完成3.3亿元。“自5月1日以来,银川市已顺利实行邮政、快递业实名制,经过前期谋划和大力宣传,已得到不少市民的理解和支持。”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王瑞军告诉记者,目前,自治区邮政管理局正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确保实名寄递制在全区稳定、普遍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