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展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验收
不合格等次将被问责并“补课” 贺兰县试点工作获好评
为全面验收、评价各试点单位试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推动宁夏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台阶,9月3日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组织专家组,对列入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贺兰县、平罗县、青铜峡市、彭阳县、海原县进行现场验收。
本次验收内容分为基础性指标、激励性指标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主要检查试点工作的组织保障、编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善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公开制度规范等。验收采用100分制量化打分法,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验收组提请有关方面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并责令进行“补课”。
9月3日至4日,验收组深入贺兰县二小、洪广镇欣荣村、贺兰县农牧局等地,详细了解该县政务公开情况。近年来,贺兰县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模式,深度挖掘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平台,建成以政府公报为刊,电脑、电视、手机、阅报屏为主,以查阅点、公示栏为辅的“一刊四屏多点”公开模式;在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场所设立查询一体机、智能终端等,实现了政府信息延伸至群众“最后一米”;将全县绩效考核中政务公开专项分值占比由原来的1.5%提高到4%,充分发挥以督考促工作的成效;在全区县级率先开展“一枚印章管审批”和“一窗通办”,将发改局、国土局等18个部门的83项行政许可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率达96.5%。
在实地查看、核查档案资料、讨论交流后,验收组认为,贺兰县亮点突出、成效显著,实现了平台有变化、内容全面化、保障措施常态化,各项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取得了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建议进一步探索建立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动各个应用部门统一标准,实现从“制定方案标准化”到“实施过程标准化”的转变。(记者 姜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