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重点依法整治

06.02.2015  18:06
为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强化依法治林,守住林地红线,根据国家林业局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区厅宁林(保)发[2014]299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灵武市实际情况,灵武市林业局制定了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相关单位对2006年以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整理开发、不批也占、未批先占违规侵占林地等情况,进行清理排查。

      经过认真梳理排查,宁夏宝丰能源催化有限公司在灵武市临河镇下桥村张家窑林地内,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高盐水回用缓冲池工程,改变林地用途7.8亩5200平方米;神华宁煤石沟驿煤业分公司,在该单位西南角林地内,未经林业部门使用林地审核同意,擅自将高灰煤堆放在林地内,改变林地用途8.6亩5733平方米。根据《森林法》规定,对神华宁煤石沟驿煤业分公司处林业行政罚款57330元;对宁夏宝丰能源催化有限公司处林业行政罚款52000元,并责令以上两家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尽快办理林业审批等相关手续。

目前,灵武市森林公安派出所已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至宁夏宝丰能源催化有限公司及神华宁煤石沟驿煤业分公司,以上单位能够积极配合调查,愿意接受处罚,并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会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依法依规使用林地,对占用的林地正在积极办理相关林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