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律师公司诉讼与私募基金业务培训圆满结束
16.05.2016 10:37
本文来源: 司法厅
胡忠义律师在上午的《公司诉讼操作实务——兼谈商事律师思维方式》讲座中,结合从事法律教学、民商事审判及专职律师工作29年来的实践经验和最高人民法院刚刚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围绕公司诉讼的案由、当事人设置、诉讼请求、管辖、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讲授。
刘永斌律师在下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顶层设计及法律风险防范》讲座中,结合具体案例,系统的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顶层设计、基本模式、业务流程、募集方案和法律风险等进行了讲解,让大家了解私募基金业务的流程操作和当前存在的问题。
此次培训,2位授课律师理论联系实际,知识结合案例,毫无保留、真诚传授,既有传统公司业务知识的更新,也有新市场经济形势下出现的新兴业务,对同样处于“转型期”的宁夏律师来说,符合实践的需求,听课的律师获益匪浅,达到了预期目的,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律协宣传文化委员会郭航宇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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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2016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