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自 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安监局、工会,有关企业、社会团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营造良好的安全宣传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安全生产为主题,从诠释安全理念入手,多层面、多视角表达党和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的安全诉求和价值取向,弘扬“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主旋律,表达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祝福平安的美好愿望。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自治区安监局、自治区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自治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自治区总工会宣教部。
(三)活动组委会:成立全区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负责此项活动的具体实施。
各市、县(区)安监局、工会负责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的作品创作、征集、评选和推荐等相关工作,所征集参赛作品由各市安监局汇总报送,原则上每类作品不超过5个;区属企业、艺术院校、文艺团体负责组织好本单位的作品创作、征集、评选和推荐,所征集参赛作品可直接报送,原则上每类作品不超过3个。组委会对征集的优秀作品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选。
三、参评作品种类及报送要求
(一)参评作品种类。
参评作品类型主要采用文学,歌曲、舞蹈,曲艺、小品,微视频等四类文学艺术形式。
1.文学:报告文学、纪实文学、诗歌(歌词)、散文、小说、文学剧本等,主题鲜明,文笔优美,生动感人,字数(行数)不限。
2.歌曲、舞蹈:要具备较强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和欣赏性。歌曲要有凝练、通俗的歌词和优美、流畅的旋律,易于传唱。独唱、重唱、表演唱均可。舞蹈为新创作的独舞、双人舞、集体舞(不超过16人),时间限在8分钟以内。
3.曲艺、小品:包括各类说唱艺术、短剧等,寓教于乐,耐人回味,时间限在8至10分钟。
4.微视频:包括微电影、纪录短片、公益故事、动漫视频、安全生产类公益广告等。其中公益广告时间为1分钟、30秒、15秒三类,其他作品时间限在8分钟以内。
(二)报送要求。
文学类作品报送时须采用Word格式;歌曲类作品采用音频文件WAV、MP3格式或视频文件MPEG格式;舞蹈、曲艺、小品、微视频类作品采用视频文件MPEG格式。文学类作品通过数据光盘、U盘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音视频类作品需刻录成DVD或VCD光盘报送,并确保音质、画质清晰、稳定。
四、奖项设置及获奖作品的使用
本次活动由组委会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作品征集结束后,对所有作品统一进行评选。每类作品均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奖金分别为每名5000元、3000元、1000元、500元并颁发证书。并将综合所有作品评选出特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各1名,奖金均为1万元。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公示,获奖作品将适时组织汇报演出及在区内外媒体播出,并推荐参加全国评奖。
五、具体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好相关活动,广泛部署发动,及早组织动员,充分动员全社会、专业机构力量、各系统文艺骨干以及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活动。
2.各相关单位(部门)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作品及《全区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登记表》一并报送区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3.报送的作品须是近三年来创作或改编的原创作品,版权清晰,无著作纠纷,保证对其参评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参评者报送的作品一经投稿,则视为无偿赋予组委会关于作品的部分使用权,包括公开展览、公开播放、出版、发行、宣传、学术研究、再创作素材等。
报送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修业路239号503室
联系人:石惠娟 电 话:0951-8622098(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全区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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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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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报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严禁抄袭,如发生著作权纠纷,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主办方对所有入围和获奖作品享有出版、发表、宣传等权利。
3.请自留底稿,所有报送作品恕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