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6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25.02.2016  10:28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宁教督导办〔2016〕20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确保2016年春季开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10号)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决定成立6个督查组,对各地各学校春季开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6年2月25日至3月1日,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联络员联系对接并通知。

二、督查组人员

(一)银川市和宁东管委会督查组

组  长:董宏伟  自治区教育厅副巡视员

组  员:张可生  自治区教育厅基教处处长

马小燕  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主任科员

银川市公安局2人

联络员:马小燕(0951-5559093,13895662200)

(二)石嘴山市督查组

组  长:宋志霖  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长

组  员:吴永亮  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监察室调研员

李秀芝  宁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石嘴山市公安局2人

联络员:李秀芝(0951-5559236,13139590309)

(三)吴忠市督查组

组  长:杨树森  自治区教育厅副巡视员

组  员:夏  鑫  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正处级督学

莫迎春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主任科员

吴忠市公安局2人

联络员:莫迎春(0951-5559064,17709519038)

(四)固原市督查组

组  长:张京彬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助理

组  员:翟家驹  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调研员

张鲁生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副处长

固原市公安局2人

联络员:张鲁生(0951-5559103,13995402571)

(五)中卫市督查组

组  长:石丽文  自治区教育厅副巡视员

组  员:臧育海  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调研员

张  杰  自治区教育工委党建工作部副部长

中卫市公安局2人

联络员:张  杰(0951-5559115,13629588367)

(六)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督查组

组  长:冀永强  自治区教育厅巡视员

组  员:龚雪飞  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陈  华  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干部

自治区公安厅2人

联络员:陈华(0951-5559086,17795102010)

三、有关要求

(一)五市教育局要协调当地公安局2名同志届时一同参加督查工作。

(二)各督查组要对照“2016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按照“严、细、准”的要求,深入校园全面检查,切实查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各地级市督查组要随机抽查不少于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学校不少于6所,涵盖农村、城市、城乡接合部和中学、小学、幼儿园以及寄宿制等各类学校,并形成督查报告,于2月27日前报厅办公室和督导室。

(三)督查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搞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增加学校负担。

(四)为便于各督查组了解相关情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督查内容准备书面汇报材料。

(五)由厅办公室负责做好各督查组督查用车及后勤保障工作。

附件:2016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2月25日2016年2月24日

 

 

 

 

附件

  2016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4.后勤保障情况。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饮食、住宿、用水、用电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5.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活动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

6.村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落实情况。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存在经费截留问题。

二、规范办学行为

7.治理乱收费情况。治理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等有关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8.校务公开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是否符合规定。

9.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是否消除超大班额,课程安排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是否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是否存在组织学生补课行为,是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10.校服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对校服执行标准、校服采购、监督惩处机制等做出明确规定并执行到位。

三、校园安全管理

11.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2.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是否严防溺水事故,坚决避免群体性溺水事故。是否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杜绝中小学校宿舍明火取暖现象。是否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等苗头性问题排查化解情况,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行为。

13.校园周边防控情况。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

四、校车安全管理

14.相关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5.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五、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

16.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是否消除所有D级危房。

六、食品安全管理

17.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