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银川市2015年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农牧厅《关于印发2015年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发〔2015〕6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银川市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银川市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2、2015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考核细则。
2015年11月24日
银川市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按照农牧厅《关于印发2015年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发〔2015〕69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2015年银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绩效管理延伸工作,加快形成农业部门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落实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坚定“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不动摇,以7个专项整治、例行监测、检打联动、标准化生产、应急处置等方面为关键点,突出核心指标,强化执法监督,健全长效机制,狠抓督促落实,加快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绩效管理工作格局的形成,确保圆满完成绩效管理工作任务。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范围内实施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
银川市农牧局以局长为领导,相关处室、支队、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管理延伸工作小组。
组长:刘西存 农牧局局长
成员:付少刚 执法支队支队长
姜忠良 农产品监管科科长
于社琴 政策法规科科长
陆振华 蔬菜科科长
林克川 畜牧科科长
武 竞 水产科科长
项 生 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王 颖 银川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张 力 银川市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产品质量监管科,主任由农产品质量监管科科长姜忠良担任。
各县(市、区)农牧部门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管理延伸工作领导小组,绩效管理延伸工作由局长负责。
四、指标体系
制定《2015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共设7个指标,总分100分,指标评估采取“基础分+效果分”的办法,工作全面完成相应指标任务则得到该指标80%的基础分。指标任务未完成的,以该项指标分值80%为基准,按照指标体系中设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相应扣分。出现重大问题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该项指标不得分。其余20%按照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效果分档赋效果分。
五、考核内容
(一)认真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细则,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强化过程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深入实地调研,开展延伸绩效考核网上填报工作。
考核指标及责任单位:
1、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考评细则,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2、强进展动态监测,加强督导检查和开展阶段性总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我市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畜禽产品专项整治、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等7个专项整治活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持重典治乱、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使严惩重处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常态,确保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6%以上。
考核指标及责任单位:
1、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绿剑护农”行动,查处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4、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指导农村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农业科、畜牧科、水产科;市农技、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5、完善监测网络,全面及时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监管科、政策法规科、农业科、畜牧科、水产科、市农技、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6、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和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监管科)。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与检打联动
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例行监测方案,明确监测任务。银川市全年抽检蔬菜4次,畜禽产品2次,水产品2次,共抽检样品1400批次;各县、市、区级质检部门重点对蔬菜及当地主要农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和日常监测。推进检打联动。各级农业部门对本级和上级例行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实行检打联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考核指标及责任单位:
1、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责任单位: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2、根据市例行监测结果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责任单位: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3、开展投入品定性清除行动(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监管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县市区农业执法大队)。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
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工作思路,继续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开展“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严格认证程序,提高认证门槛,严把认证质量审核关。
考核指标及责任单位:
推进国家、区、市级蔬菜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项目,示范带动周边农户从事标准化生产(责任单位:农业科、畜牧科、水产科、市农技、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1、对“三品一标”受理申请、材料审核、现场检查情况和获证单位实地监督监查情况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信息中心);
2、获证产品监测合格率在98%以上(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监管科、市农业信息中心)。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
逐步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系统,启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加强监测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和上下联动。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等制度,把问题处置在萌芽状态。
考核指标及责任单位:积极稳妥处置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事件影响降至最低(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开展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高标准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考核指标及责任单位: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成功创建成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七)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进一步健全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推进村级监管员队伍建设,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覆盖,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考核指标及责任单位:
是否建立县乡网格化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五、进度安排
(一)2015年11月,印发工作方案,部署、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二)2015年12月上旬,各县市区汇总有关资料,开展自评,并报送汇总资料和自评报告。自评内容包括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总体评价、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绩效目标未能实现的原因分析、改进措施等。
(三)2015年12月中旬,市农牧局对个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和综合考评。
(四)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年1月份,做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抽查考评前期准备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及时汇总资料。12月10日前,各县市区农牧部门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管理延伸指标体系4项一级指标评分标准,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考核工作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市农产品质量监管科。12月中旬前,将根据各县(市、区)自评情况进行抽查和综合考评。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注重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健全延伸绩效管理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不断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延伸工作,推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银川农牧局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