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全面治理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
6月29日,记者从银川市全面治理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推进会上获悉,银川市力争用5年时间,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形成制度完善、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无拖欠的工作目标。
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自治区、银川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深化平安银川建设和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全面治理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银川市出台《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实施意见》。《意见》明确银川市建筑装饰、加工制造、能源化工、餐饮服务等是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行业和领域;源头性欠薪、企业不依法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侵害农民工劳动权益、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是突出问题;还强调要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有效机制、依法严惩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等。
要抓好建设领域市场监管和劳动用工管理
严厉打击源头性欠薪行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和挂靠施工等源头性违法行为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严格规范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住建部门要督促建筑业各类企业必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有效机制
全面实行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从2016年起,由市住建部门负责,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实行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施工现场各作业班组人工费结算审核、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及委托银行按月代发工资等事宜,并保存工资支付记录3年以上备查。施工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公示后,由委托银行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工资账户。
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各县(市)区要依托基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平台的工作人员和基层工会组织设立的劳动法律监督员,对辖区内用工单位和建设项目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全面掌握用人单位运行情况,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企业要重点监控并要求其定期申报。
建立健全诚信失信奖惩机制
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机制。将劳动规范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继续开展银川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企业申报认定和银川市拖欠农民工工资资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诚信承诺企业的申报认定范围扩大延伸至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完善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
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发改、财政、土地、规划、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住建、银行、市场监管、税务、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和组织,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让失信企业在全市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依法严惩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拖欠工资案件。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人社部门因责任人欠薪逃匿无法确认工资数额的,公安机关应提前介入,协助人社部门开展工作健全人社部门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情况通报、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制度,推动完善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和人民法院及时财产保全等制度,确保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
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基层调解等组织作用,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各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要对拖欠工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要裁决先予执行,并移送法院执行,做到快立、快审、快结。(记者 倪金凤)
来源: 宁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