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石嘴山市小微企业创业服务券服务机构的通知

10.03.2017  00:04

 

  各相关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甄选优秀服务机构,丰富石嘴山市小微企业服务超市服务项目,满足小微企业发展多样化服务需求,根据《石嘴山市小微企业创业服务券暂行管理办法》(石政办发【2016】63号)要求,石嘴山市小微企业服务超市管理办公室受石嘴山市非公经济服务中心委托,面向全区服务机构公开征集小微企业创业服务券合作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信息类。为小微企业提供软件定制开发、信息技术、财务信息化等服务。   2.技术类。为企业开展工业设计、技术开发、研发设计等技术类服务。   3.质量类。为企业提供质量控制、质量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先进质量管理办法推广等质量类服务。   4.人才类。发布人才招聘信息,开展企业人力资源外包等服务。   5.市场类。帮助企业开展市场营销、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电子商务平台营销以及市场开拓、市场培训等。   6.创业类。为企业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行政代理、项目策划等相关的创业服务。   7.管理咨询类。为企业开展项目咨询、企业管理、财税代理、财务管理咨询等方面的咨询活动。   8.法律维权类。为企业开展法律援助、法律文件代理、公证服务等法律类服务。   二、申请条件   1、在我市注册和登记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国家规定的专业执业许可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注册资本10万(含10万)以上;依法经营1年(含1年)以上,运行机制良好;在市外注册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依法经营1年(含1年)以上,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也可参与服务机构征集。   2、热心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无不良信用记录,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服务活动,受到企业好评;愿意积极参与由石嘴山市小微企业服务超市为企业组织的各项服务活动,优先考虑自愿入驻平台窗口的服务机构。     3、管理制度健全、服务流程规范、收费标准合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健全;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占服务总量20%以上;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4、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健全。从事为小微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60%以上。     5、2016年已签约服务超市且入驻服务大厅,提供优质服务,根据年度考核情况,被评为三星的服务机构可直接续约至2017年末。   三、认定程序   1、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机构向石嘴山市小微企业服务超市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2、专家评审。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请合作的服务机构及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报市非公经济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备案。   3、公示。经综合评审通过的服务机构以及对应的服务项目,在石嘴山市小微企业服务超市、市财政局相关网站予以公布。   4、申请合作的服务机构需提供以下材料:   (1)《石嘴山市小微企业服务超市服务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服务机构需要提供专业执业资格许可证。   (3)服务方案。服务机构按照服务项目提供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目的、服务流程、服务价格、服务时限以及成功服务案例(提供相关图片、文字等有助于服务对象了解服务场景的资料)。     (4)关于由国家、自治区、市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授予荣誉称号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5)对申报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申请时间和申报方式   1、征集时间:1月3日—1月25日。   2、申报方式:将《石嘴山市小微企业服务超市服务机构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联系人:吴娱,联系电话:2688775,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28号窗口。专家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征集过程全程受市非公经济服务中心、市财政局监督,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或反映,联系人:市非公经济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市财政局企业服务科,联系电话:3812105、2218426,地址:石嘴山市民本大厦510室。 附:1、 石嘴山市小微企业服务超市签约服务机构申请表.docx   2、 石嘴山市小微企业创业服务券暂行管理办法.docx               石嘴山市小微企业服务超市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