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我区“七五”普法实施意见专题研讨会
16.04.2016 18:2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4月11日上午,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办公室召开部分市、县(区)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及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代表参加的专题研讨会。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春劳出席研讨会。五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兴庆区、大武口、中宁县、盐池县、隆德县司法局局长及银川市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代表等30多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就落实普法责任、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加强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增强普法实效性等方面提出了很多符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
4月11日下午,召开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研讨会。自治区文明办专职副主任高建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副巡视员李林贵、公安厅政治部主任冯自保、民政厅副厅长陈红缨、司法厅副厅长李春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马继凯、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巡视员徐安、工商局副局长李世虎等领导及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相关部门领导30余人参加了研讨。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办公室介绍了我区“七五”普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况。各参会单位围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广泛深入研讨,紧密结合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和“七五”普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及新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发言,热烈讨论,为“七五”普法工作问诊把脉、建言献策,从《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原则、对象要求、载体方式、工作健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全区“七五”普法实施意见提供了有益参考。
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办公室将认真梳理和研究各地各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我区实际,精心制定“七五”普法实施意见,切实增强意见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指导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推进,确保“七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6.04.2016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