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校学生十类情形不得转学
09.06.2015 13:33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6月8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我区规定高校学生十类情形不得转学,严禁以转学为幌子,变相突破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择校、择专业。
据介绍,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入学未满一学期的;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研究生二区招生单位录取的转入一区招生单位的;跨学科门类的;应予退学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对于学生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自治区教育厅每年集中两次办理学生转学手续,受理转学材料时间为:1月4日至1月18日, 7月10日至7月25日,逾期报送者一律不予受理。学生转学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自治区教育厅不受理个人递送的转学材料。同时,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投诉监督机制。各高校要按照审批权限范围对转学政策、程序、结果进行公示和公开,在告知学生本人的前提下,对拟转学学生姓名、转出、转入学校名称、专业、入学年份、高考成绩、转学理由等信息要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记者 周一青)
责任编辑:徐亚萍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09.06.2015 13:33
故
事
银川河东国际机场增开直飞无锡航线航班
为积极落石泰峰书记实调研苏银产业园时园区和企业提出商务之窗
宁夏粮食缘何实现连年丰产
宁夏人均耕地相对较多,光照水土条件优越,商务之窗
工业互联网赋能宁夏产业转型升级
“阻力不小!”近日,商务之窗
宁夏积极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
10月13日,记者从宁夏商务厅获悉,商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