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出炉
1月31日,宁夏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统计局公布了宁夏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
三农普数据显示,2016年,全区共有1.1万个农业经营单位。2016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1.5万个,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0.6万个;82.7万农业经营户,其中1.5万规模农业经营户。全区共有137.6万农业生产经营人员。
从土地利用情况看,2016年末,实际经营的林地面积742.6千公顷,实际经营的牧草地(草场)面积282.6千公顷。
农村基础设施方面,2016年末,在乡镇地域范围内,有火车站的乡镇占14.5%,有码头的占2.1%,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占33.2%;99.2%的村通公路;全区100%的村通电,11.9%的村通天然气。29.3%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93.8%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90.2%的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57.9%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15.1%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28.4%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从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看,2016年末,97.4%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12.4%的乡镇有剧场、影剧院,17.6%的乡镇有体育场馆,64.2%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51.1%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92.7%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100%的乡镇有小学;20.0%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100%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98.4%的乡镇有执业(助理)医师,26.4%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87.4%的村有卫生室。
从农民生活条件来看,2016年末,98.7%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73.5%的农户使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14.1%的农户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记者 安小霞)
■延伸阅读
这些数据咋来的?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每10年开展一次农业普查。2015年6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决定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三农普”)。此次普查的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数为2016年年度数据。
宁夏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调查了193个乡镇,其中乡91个,镇102个;2370个村,其中2249个村委会,121个涉农居委会;14149个自然村;664个2006年以后新建的农村居民定居点。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
全区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近2.1万人,登记了97.9万农户、2417个村级单位、240个乡级单位、1.1万个农业经营单位;组织391名工作人员对粮食等大宗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卫星遥感测量,完成了1051景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实地调查了1775个样方和355个抽中普查区,掌握了全区主要农作物种植空间分布,取得了全区主要农作物种植空间分布及种植面积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