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正式印发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02.04.2018  16:12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徐静)4月2日,记者从宁夏国土厅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日前正式印发。此次调查将为促进自治区三大战略实施提供重要的基础数据保障,为全区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提供底图底数,也将为宁夏宏观经济决策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

  据了解,本次调查的主要工作内容和目的是: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区范围内利用遥感、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手段,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类别、面积、分布及权属等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自治区、市、县三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基础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据国土资源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相较于宁夏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第三次土地调查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其目的在于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区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查清各类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准确掌握各类别、各行业土地利用的数量、结构和分布,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最终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应用,满足生态文明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需要。

  按照《方案》要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并分为三个阶段:2018年3月至2019年6月,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全面部署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2019年下半年,完成调查总结、资料归档、成果验收,汇总形成全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基本数据。2020年,形成自治区级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并面向社会发布土地调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