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推行宁夏版责任清单
近日,象征我国行政体制改革重要一步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正式开始全面推行。3月25日,记者获悉,宁夏具有独创性的宁夏版责任清单。这个责任清单明确了政府部门有哪些职权、义务和责任事项?哪些情形应承担责任?老百姓向哪儿投诉?相关部门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受到什么样的惩戒,由谁来追究等内容。
三个清单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出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2014夏季,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首次提出了推出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就是将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政府应该干什么,“法无授权不可为”,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便于监督。
责任清单是法定职责必须为,政府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当好市场秩序的‘裁判员’和改革创新的‘守护神’”。责任清单就是强调权力与责任的对等性,只有将责任义务跟手中的权力有机结合起来,在行使职权时才会对自己格外严格、谨慎;一旦权力越位、错位、缺位,就施以严肃追责。
负面清单就是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比如某些项目由于不合时宜等原因被列入负面清单,则不得上马该项目。
2013年,宁夏取消和调整131项行政审批项目名录,其中,包括行政审批事项128项,达标、评比、收费项目3项。2014年初,宁夏取消和调整294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和避免重复审批,方便全区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办事。
宁夏版责任清单
近日,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标志,我国酝酿多年的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正式开始全面推行。
而3月17日,我区已在积极推行权力清单的基础上,下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始全面推行宁夏版责任清单,这也是我区确定的今年最重要的改革。
与全国其它地方随后推行的责任清单有所不同,宁夏版责任清单除了明确政府部门的受理责任、审核责任、决定责任、事后监管责任等“责任事项”和何种情形下将会承担责任的“追责情形”外,还在具有独创性的责任清单中嵌入了具有惩戒性质的“担责方式”。即,对因不履行职责而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具体由谁作出什么样的处罚。可操作性比较强。
责任清单有啥用?
“权责必一致,有权必有责。”我区责任清单的设计者之一、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行责任清单是为了推动政府管理从事前向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转变,有效克服懒政、怠政,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厘清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追责情形和承担责任的方式,落实行政主体的责任,突出政府及其部门在履行职权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责任体系。
据介绍,编制责任清单,核心就是对行政权力行使的法定责任以及责任追究进行系统化、公开化的梳理,以破解一些行政权力任性而为、惰性不为、随性乱为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权责明晰,就是给权力套上‘紧箍’,以解决权大责小、有权无责、责任不清、责任死角等问题。”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以前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使哪些行政职权,担着哪些责任,必须做哪些事情,老百姓的心中可能是本糊涂账,再加上追责体系不完善,即使行政部门没有做到,或许大家“忍一忍”也就过了,这其实间接纵容了政府部门及政府官员身在其位,不谋其政。但以后有了责任清单,老百姓办事如果遇上被“踢皮球”或被吃“闭门羹”,不妨先看看这张单子,做到心中有数。
责任清单咋操作?
“各级政府部门先要对照职权梳理责任事项,集中审核后还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再综合各方意见建议后,还会进一步修订完善责任清单,最后公布。”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各级政府部门要针对审核保留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行政职权,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厘清责任事项,准确直观地列明追责事项和追责情形,以及承担责任后果的方式;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初步完成后,将提交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和检查部门审核,法制机构重点审核各项内容是否依法合规、于法有据,监察部门则重点审核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中有无违规用权实施责任追究方面的内容是否规范。
“权力清单制度不仅权威,还很规范、严肃,如果法律法规修订有变化,还要根据程序适时调整完善责任清单,确保准确性、合法性。”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说。
责任清单长啥样?
2014年3月30日,自治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吹响了机构改革工作的“冲锋号”,数百项行政审批事项不断下放,各级行政机构的职责或多或少有所变化,列清单无疑是最好的形式。
那么,责任清单长什么样?记者了解到,按照职权类型,责任清单纵向确定为“9+X”制式,“9”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X”代表其它权力;按照责任内涵,横向主要包含了3个方面的内容:应尽义务、失责情形和承担方式。“应尽义务是指分内应做的事,失责情形是指未做好分内事而带来的不良后果,承担方式是指没有做好分内的事带来不良后果而应当承担责任的方式。”自治区法制办监督指导处负责人解释。
10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
记者从自治区法制办了解到,宁夏的责任清单将于今年10月1日之前通过自治区政府政务服务网站、部门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值得期待的是,宁夏的责任清单除了明确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责任事项、追责情形以外,还首创了担责方式,加大了追责力度。西部云基地落户宁夏,这让以后宁夏的行政职权网上运行有了可能,结合云计算,加快法制监督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强化监督问责制度落实,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倒逼职责履行,有助于解决“为官不为”、效能低下等问题。也就是说,以后在宁夏的政府部门办事,如果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责任清单中所列内容为民服务,就会有相对应的惩戒方式等待着。(王文革 李奕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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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清单模板:
自治区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区责任清单的模板已建立,只待各相关部门在接下来的培训之后完善后,经审核、分布即可实施。
他举例说,以办理药品生产许可来说,这项职权属于行政许可类,责任事项包括: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审查责任:按照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等;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事后监管责任。
追责情形有,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药品生产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等。
担责方式指,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将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构,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给予受理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等责任追究;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停职反省或者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