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立农民增收考核机制

15.10.2016  20:39

据最新调查,今年上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660元,同比增加233元,增长6.8%。为实现今年农民增收9.5%的目标,日前,自治区决定建立农民增收考核机制。

        在种植业方面,围绕优质粮食、蔬菜等重点产业,大力推广绿色高效增产模式。抓好露地秋菜和秋冬茬、冬春茬设施蔬菜种植生产,抢抓反季节销售价格优势,落实生产订单,加强产销对接,力争下半年上市量达到290万吨以上,确保秋冬季蔬菜丰产丰收。

        在养殖业方面,全面推行节本增效计划,大力推行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畜禽繁育生产,加快肉牛肉羊出栏和补栏。力争全年肉牛、肉羊、生猪、家禽出栏分别达到124万头、1133万只、250万头、1950万只,产量分别达到15.4万吨、15.3万吨、15.2万吨、3.6万吨,牛奶产量、禽蛋产量分别达到202万吨和10.9万吨。渔业重点抓好绿色健康养殖和水产品销售,力争全年水产品产量达到17万吨。

        自治区要求,各市、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抱团闯市场,确保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好。进一步拓宽外销渠道,组织全国各地重点农产品销售商走进来,引导产地生产企业、产销合作社、营销大户等销售主体走出去,开展洽谈衔接、产销合作。

        建立促进农民增收联席会议制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主席为召集人,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政策研究、情况调度汇总等日常工作。各市、县(区)也要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农民增收形势会商,研究落实促进农民增收的工作措施。

        建立农民增收工作推动考核机制。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农牧厅等单位要定期对市、县(区)完成农民增收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要严肃问责。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农民增收主体责任。每月建立工作台账,月底进行分析核算,找差距、增措施,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完成2016年全区农民增收目标任务。

(农民日报 张国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