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启用健康通行卡

03.03.2020  15:54

  3月2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在宁人员有序、健康出行,依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全区自2月28日起启用健康通行卡,持卡人员在全区内正常出行和复工,不再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健康通行卡申办对象为在宁夏境内低风险地区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居住地村(社区)管理的有外出需要的人员。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到居住地村(居)委会领取并如实填报健康申报表,经村(居)委会审核后,由村(居)委会发放健康通行卡,该卡有效期14天,有效期满后须重新申办。健康通行卡申报和发放须严格按照自治区规定执行,不得另行设置门槛。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办理健康卡。即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阳性无症状感染者,未治愈或治愈出院后医学观察未满14天的;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阳性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接触隔离医学观察的;来宁、返宁人员隔离医学观察未满14天的;与湖北等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有发热、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的。(记者 周一青 王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