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党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
12月5日, 在第4个国家宪法日、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之际,12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在银川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为5名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广国宣读了聘任通知,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纪峥主持聘任仪式。
石泰峰向受聘为自治区党委法律顾问的张廉、李保平、戴新毅、祖贵洲、王东宁逐一颁发聘书。同时,聘任周晓军等30人为自治区党委法律专家库成员。会上,受聘的自治区党委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代表作了发言,表示被聘为首批自治区党委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发挥作用,为自治区党委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提供法律服务,为推进法治宁夏建设作出贡献。
石泰峰在讲话中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依托。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新的部署。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法治宁夏建设的实际行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本领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确保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行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石泰峰指出,这次受聘的党委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都是从事法律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专家学者,希望大家珍惜荣誉、担当尽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聪明才智,为自治区党委依法执政提供有力保障。要围绕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发挥好咨询论证作用,聚焦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意见建议,为自治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法治支撑。要围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发挥好审核把关作用,不断提高我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要围绕党委领导立法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围绕当好“法治高参”提高履职能力,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石泰峰强调,要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党委法律顾问制度有效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强化领导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服务工作,建强法律顾问队伍,推动我区党内法规工作上台阶、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