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宁夏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4月10日,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公布的今年一季度宁夏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显示,全区五市平均优良天数同比增加了6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同比分别下降10.1%和5.2%,降幅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9位,环境质量同比明显改善。
从环保部门的统计数据来看,今年一季度,全区五市中,固原市优良天数最多,达到了77天,中卫市以64天排名紧随其后,石嘴山市、吴忠市优良天数同为63天,银川市优良天数则为51天。根据统计,全区五市平均优良天数同比增加6天,其中石嘴山市增加了12天、固原市增加了10天、吴忠市增加了7天、中卫市增加了2天、银川市与上年持平。一季度,五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0.7%,同比上升7.6个百分点。其中,固原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6%,上升12个百分点;中卫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1.7%,上升3个百分点;石嘴山市、吴忠市优良天数比例同为70%,分别上升14个百分点和8.5个百分点;银川市优良天数比例为56.7%,上升0.7个百分点。由环保部门的统计数据不难看出,今年一季度,我区的环境质量同比得到了明显改善。
在一季度环境空气污染物6项指标监测评价情况中,全区五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16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同期129微克/立方米下降10.1%,同比除银川市略有上升外,其他四市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同期58微克/立方米下降5.2%,同比中卫市、固原市、石嘴山市均有下降,吴忠市持平、银川市上升1.4%。另外,全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4项污染物监测浓度值均在Π级(良)标准范围之内。
据悉,在一季度环境质量改善的同时,我区仍将通过加强煤尘、烟尘、汽尘、扬尘“四尘”协同控制,全力推进大气污染的联防联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