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法院今日判决一起十字绣诈骗案
07.04.2015 19:01
本文来源: 银川新闻网
在庭审中据开庭法官介绍,被告人的辩解缺乏证据支持,不予采纳。辩护人关于被告人王淑兰具有坦白情节,归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希望法庭对王淑兰判处十年以上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其余辩护意见缺乏证据支持,不予采纳。西夏法院为维护经济合同管理秩序,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打击刑事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淑兰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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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2015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