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市司法局“四对接”推进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
近年来,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看守所加强协调配合,以“四对接”为抓手,建立健全看守所法律援助无缝衔接机制,不仅使在押人员及家属免费获得法律咨询,而且还让符合条件的在押人员就近申请法律援助。自2013年在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来,共受理看守所转交的刑事法律援助申请493件。
一是强化人员对接。成立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看守所服务大厅设立坐班律师法律咨询窗口。建立律师值班制度,严格值班律师选任条件,于每月15、25日指派一名律师在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窗口为在押人员及其家属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对符合条件的在押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截至目前,共有7个律师事务所的11名律师按要求到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为在押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131人次。
二是强化普法对接。针对多数在押人员法律知识缺乏,法治意识淡薄的情况,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组织一系列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对在押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安置帮教、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活动。在近日举办的知法讲堂上,援助律师通过看守所电台为全体在押人员讲解了刑事法律援助知识,引导在押人员准确、客观理解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切实提高法律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流程对接。看守所对在押人员进行入所教育时,以适当形式宣传《法律援助告知书》,使在押人员法律援助知晓率达到100%。同时,畅通在押人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在押人员法律援助申请的初审工作,认为符合条件的,及时报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受理,经中心审查符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并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四是强化机制对接。看守所与司法局采取联席会议的方式,定期通报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成功做法,分析解决问题。强化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岗位管理机制,严格值班律师工作纪律,规定岗位职责和公示投诉渠道。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各律师事务所就有关看守所的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和案件业务流程规则达成共识,签署备忘录,律师配合看守所做好在押人员的教育改造矫正,协同配合推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中国法律援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