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司法厅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08.06.2016  23:04
宁夏司法厅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4日、25日举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64号),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宁夏所辖县(县级市、区)均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 .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 报名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
    2. 报名方式。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考务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凡未在报名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不予补报。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间(工作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宁夏只设汉语试卷考点、考场,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报名人员,可选择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吉林省报名。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 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生证。 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照片内容清晰可辨认;文件格式为JPS格式;100KB≤文件大小≤500KB)。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口簿。
    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上传为1张照片,内容须包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完整内容且清晰可辨认;文件格式为JPG格式;100KB≤文件大小≤500KB)。
    4. 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均可)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手机照等电子照片,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液化等PS操作。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100KB。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 各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具有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对上述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四)考务费
按照宁价费发[2004]58号文件的规定,我区报名人员每人应交纳220元考务费。报名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且上传照片成功后,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再次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通过网银支付或支付宝账号交纳考务费。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并可打印报名凭证。
    网上交费成功后报名才真正完成。报名人员应牢记网上报名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和修改、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须于7月5日前上传照片,并于7月10日前网上交费成功,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考务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所交纳的考务费不予退还。报名人员可于10月中下旬,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发票。
    (五)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9日至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9月19日至21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 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二)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我区今年 实施考场安全管理系统,各考区考点入口处设置了安检通道,扫描参考人员准考证、识别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拍照进行人脸识别比对,请各位考生入场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操作,按顺序入场。为避免安检拥堵,确保考生按时进入考场,建议考生每场考试前提前到达考点。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登录司法部网站,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64号)。
    (二) 宁夏司法厅及各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三)本公告在司法部网站、宁夏司法行政网、宁夏法治网、宁夏律师协会网和《法治新报》上先后发布。
    (四)咨询服务方式。
    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政策事项,可向司法厅及五市司法局电话咨询:
    司法厅:0951-4110273
    银川市:0951-6888789
    石嘴山市:0952-2035360
    吴忠市:0953-2122148
    固原市:0954-2088814
    中卫市:0955-7068598
    报名期间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凡涉及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向北京信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电话咨询:010-88177421或88177422。
    凡涉及网上交费事项,可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电话咨询:95188或0571-88156688
    监督电话:0951-4116579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