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6号 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15.08.2018  19:41

[同意公开]
 
 
 
宁司函〔2018〕15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6号
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教育厅:
结合自治区司法厅(普法办)的职责,现就罗海波委员《关于加强教师权益保护的提案》中加强法治宣传相关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教师权益的被侵犯,既有对教师权益漠视的原因,也有教师权益意识淡薄的问题。近年来,各地各级学校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宪法、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明确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与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提高了广大师生和群众维护教师权益的意识。为进一步增强这方面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议贵厅认真履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结合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实施精准普法,进一步强化落实以下举措:
一是加强教师权益保护主题法治宣传。针对我区存在的侵犯教师权益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突出主题,利用教师节、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在全社会加强教育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形成尊师重教、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结合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邀请法官、律师等进校园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同时充分利用校园黑板报、橱窗、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等教育阵地,持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增设相关主题宣传内容,进一步引导和教育广大学生尊重和维护教师权益,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强化媒体的正面导向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等途径向社会宣传《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教师权益相关内容,宣传教师的先进事迹和成就、贡献,保护教师合法权益,对侵犯教师权益的行为进行公开揭露和曝光,支持受害者向有关部门申诉。
二是完善教师权益保护法律服务体系。我区现已建立10余个校园纠纷调解组织,为化解校园矛盾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后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公益法律援助等作用,畅通教师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为广大教师提供切实的法律支持和保障。同时,协同深入开展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建立完善校园治安防控机制、校地联动机制,确保不发生师生人身安全事故。
工作中如需我厅配合,我厅将不遗余力予以支持。
以上意见,供你们在正式答复时参考。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8年7月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   4116729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督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