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检查《宁夏回族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在2015年11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从枸杞产业规划与扶持、产地保护、质量监管、品牌保护、法律责任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是我国首部关于枸杞产业发展与保护的法律,这部法律的出台,使中宁枸杞产业发展有法可依,有法护航。近日,中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中宁县电商孵化中心、杞鑫苗木专业合作社、中宁国际枸杞交易中心、宁夏枸杞电子交易所、宁夏红御萃坊及中杞、百瑞源、大地、杞泰等企业枸杞种植基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详细了解了枸杞育苗、生产、加工、销售等情况。
今年以来,中宁县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各部门依法履行枸杞产业发展相关职责,不断完善规划政策、狠抓基地建设、深化院地合作、规范商标管理、力推精深加工、拓展销售渠道、强化市场监管,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枸杞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县新植枸杞1.03万亩,出售枸杞苗木5500万株,产值达2.5亿元,比上年翻一番,苗木价格和产值均创历史新高;枸杞干果销售价格稳定,平均价格50元/公斤,枸杞鲜果备受消费者青睐,平均价格达到300元/公斤以上,冬春季更是买到了800元/公斤的高价,真正实现了优质优价;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3%来自枸杞产业。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局、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宁夏检验检疫局中宁办事处等单位依法做好枸杞产业发展工作汇报;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枸杞种植经营企业和种植户关于提振枸杞产业方面的意见建议。检查组认为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在促进全县枸杞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检查组希望各部门要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抓好《宁夏回族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在产地保护、品牌保护、产品研发、产销结合等方面做出新的贡献。(撰稿人:张秀萍)
报送单位: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局 报送人:江帆 审核发布:马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