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全区残联系统维权员培训人员名单的通知
宁残联办〔2015〕11号
各市、县(区)残联,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各专门协会:
根据2015年维权工作计划,经与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编办协商后,自治区残联决定举办全区残联系统维权员培训班。为确保培训班的顺利进行,现将上报全区残联系统维权员培训人员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名额
各市、县(区)残联安排2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其中地市级2名人员必须是在编在岗的维权工作人员,县级残联至少1人是在编在岗的维权工作人员。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劳服中心安排1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自治区残联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参加培训。
二、申领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条件
按照行政执法资格证申领要求,在编在岗的残联工作人员具备申领资格。
三、要求
(一)这是全区残联系统第一次举办残疾人权益保障行政执法资格证培训班,主要内容为残疾人权益保障行政执法相关内容,此次培训时间长、要求高,必须全程参加,不得请假。培训结束后,为考试合格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颁发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资格证。
(二)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填写《行政执法证申领人员名单》 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申领表》。
(三)县级上报参加的非在编工作人员和自治区专门协会主席和副主席只填写《行政执法证申领人员名单》,并在工作单位栏内注明是“非在编人员”。
(四)参加培训并具备申领资格证的人员准备两张一寸免冠证件照片(蓝底),培训班报名时提交。
(五)各县(区)统一将电子版上报至所属地市级残联,地市级残联统一汇总后于4月29日前报自治区残联维权处。
(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田建军 0951-5668813、13995476905
陈 洁 0951-5668813、13639594080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行政执法证申领人员名单
2.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申领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