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教育民生计划交出高质量答卷 多项工作走在西部省(区)前列

13.02.2015  10:43

2014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教育厅和各市、县(区)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施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的决策部署,坚持“教育为民”的价值取向,把教育民生计划作为头等大事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围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3个方面8项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专项督查、进度跟踪、办结销号等机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整改落实工作,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求突破,高质量完成了年度任务,多项工作走在西部省(区)前列。

一、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一)新建幼儿园项目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与规模,依据《宁夏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定》中的要求,我们充分考虑学前教育人口和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五”幼儿园建设规划方案》(宁教发[2011]160号)。从2011 -2015年,鼓励支持各地新建农村幼儿园,充分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和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

2014年自治区安排资金10200万元,安排新建、改建幼儿园45所,项目实施完成后,可新增幼儿班数364个,新增幼儿学位10920个。截止目前,45所幼儿园已全部完工。2014年民生计划确定的15所幼儿园已全部完工。

(二)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试点情况

为进一步适应社会需要,在分析全区学前教育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的基础上,自治区政府在兴庆区、红寺堡区、固原市、中宁县选择20所民办幼儿园开展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试点工作。截止目前,参与购买服务试点工作的幼儿园共计28所,涉及在园幼儿近6000人。主要采取发放助学券、购买学位、补贴教师工资三种购买方式,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各试点地区配套122.68万元。本次试点共发放助学券5110份,每份1000元左右;购买学位340个,安排340名贫困儿童和孤残儿童入园,每个孩子每月冲抵保教费260元—360元不等;补助教师工资、保险482人,补助标准每月500元—700元不等。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努力,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弱势儿童得到特别关照。为保障贫困儿童和孤残儿童接受正规学前教育,四个试点地区共购买学位340个,安排贫困儿童和孤残儿童入园,每个孩子每月冲抵保教费260元—360元不等,部分儿童可免费就学。另外,为加大对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关爱,各试点地区通过发放助学券的方式,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保教费,共计补助2244人(流动儿童1623人,留守儿童621人),发放补助资金170余万元。

二是降低了民办园收费,提高了入园率。今年共发放助学券5110份,每份1000元左右,平均每月100元,直接充抵保教费,兴庆区试点幼儿园每月保教费降低了20%——40%,红寺堡区每月保教费降低了70%、固原市试点幼儿园每月保教费降低了30%以上,有效减轻了幼儿家长的经济负担。尤其是红寺堡区四所试点幼儿园在园人数由625人,增加到了1110人,中宁县5所试点园增加幼儿1350名,红寺堡区、中宁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增加10个百分点。

三是公办园的入园压力得到缓解。今年通过政府购买优质民办园服务的方式,使民办园的质量进一步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家长的选择范围增大,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办园的压力,尤其是兴庆区,彻底解决了家长昼夜排队入公办园问题。

四是教师队伍得到稳定,民办园的监管措施更加有力。民办园教师队伍不稳定、质量不高是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本次购买服务中,试点县通过补贴保险、补助工资等方式,对民办园聘用教师工资给予补贴,根据统计,试点县共补助教师482人,补助标准每月500元—700元不等。通过这一措施,一方面鼓励民办园为教师缴纳保险金,提高教师待遇,另一方面,降低了民办园的办园成本,调动了民办园参与试点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民办园的管理,全面提高民办园的质量。

二、改善办学条件

(三)培养200名地方免费师范生落实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实施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司[2013]13号)、《自治区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实施区内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教师[2014]111号)精神,2014年我区将宁夏师范学院作为试点高校,2014年招收本科层次区内免费师范生200名。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45名,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45名,物理专业40名,化学专业40名,英语专业30名。

在招生录取方面,宁夏区内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列入自治区一本提前批次录取。免费师范生入学前,由培养院校负责,学生及其担保人、培养院校、自治区教育厅共同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在宁夏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10年以上。

在资助政策方面,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教材费和住宿费由自治区财政按相关规定标准补助给学校,学校不得向个人收取费用。同时,自治区财政为每位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提供生活费补助。

在就业政策方面,区内免费师范生毕业生就业时,纳入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的宁夏生源地免费师范生就业范围,由自治区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公开招聘原则下进行双向选择,落实每一位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岗位编制。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宁夏区内免费师范毕业生,必须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2年。履约服务期内,可在本市、县(区)内校际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若市、县(区)间交流,需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区内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但符合条件的免费师范生可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免试攻读在职教育硕士和教学相关的学术性硕士学位。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各级培训计划。

在违约管理方面,区内免费师范生在规定学制内未完成学业,取消宁夏免费师范生资格,所形成的培养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毕业后,未按协议在宁夏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缴纳免费教育费用50%违约金,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为50所农村中小学按标准配置教育教学仪器设备落实情况

根据国家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学校办学条件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实际,自治区统筹国家相关项目资金,继续推进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

2014年自治区预算安排1亿元,重点用于自治区民生计划确定的50所农村中小学的标准化学校建设,自治区财政下达资金,由市、县(区)负责招标采购并配发到校。截止目前,配备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金已下达到市、县(区),各市、县(区)进行设备的招标采购并配发到校。

(五)农村中小学体育运动场改造项目落实情况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解决农村学校体育运动场尘土飞扬、坑洼不平的状况,自治区决定于2013年起启动实施农村中小学体育运动场改造项目,计划用5年时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标准改造学校体育运动场,逐步改善农村学校体育运动条件。

2014年自治区安排资金9386万元,共安排农村中小学体育运动场改造项目学校146所,改造田径运动场108个、篮球场115个、排球场65个。截止目前,146所学校的体育运动场改造项目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2014年惠民计划确定的30个体育运动场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六)农村中小学供暖设施改造项目落实情况

为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冬季取暖条件,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学生学习生活环境,自治区决定从2013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实施农村中小学供暖设施改造项目,对全区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阶段以火炉供暖的150万平方米校舍进行供暖设施改造。

2014年自治区安排改造资金8877万元,共安排281所中小学校供暖设施改造,改造面积55.7万平方米。截止目前,281所项目学校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2014年民生计划确定的改造供暖设施30万平方米,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2014年12月下旬,教育部专项督导组深入我区盐池县、利通区、灵武市15所中小学幼儿园,对中小学冬季采暖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对我区中小学冬季取暖整体情况以及全力保障学生冬季采暖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区中小学冬季采暖工作走在西部前列。总的来看,经过近年的卓有成效的改造,学校已经成为我区最美、最好的建筑,成为最安全、最放心的场所。

三、完善学生资助体系

(七)实施学生资助工程情况

2014年,教育厅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推进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改革”的目标任务和自治区政府确定的民生计划任务,大力实施学生资助工程,先后制定印发《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扩大学前一年资助制度试点工作范围,结合实际调整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无缝隙的学生资助政策链,全年资助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前一年的学生25万人,国家、自治区、社会慈善组织(包括助学贷款在内)投入资金共计近7.7亿余元,超额完成了民生计划“资助12.8万名”的目标任务,真正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得到了老百姓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其中:

一是研究生资助工作:奖励博士、硕士研究生共计84人,发放资金171万元;资助博士、硕士研究生共计3532人,发放资助金1077.2万元。

二是本科、高职学生资助工作:国家奖学金奖励 111人,发放资金88万元;励志奖学金奖励2585人,发放资金1292.5万元;国家助学金资助24010人,发放资金6919.65万元,资助覆盖面25%。全区共有5.3万余名宁夏籍高校学生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3.03亿元,分别比去年增长18%和26.8%,获贷率达到92%,贷款人数和贷款额度均再创历史新高。

三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今年免除全区所有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66355人,每生每年按2000元免除,国家自治区共投入1.3亿余元;全区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中职学生共计33112人,占一、二年级在校生的70%,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和自治区投入2241万元。

四是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全年共计算资助学生49725人,占在校生的30%,每生每年平均1500元,(六盘山高级中学和宁夏育才中学的学生每年按500元标准)国家和自治区投入资金6993.16万元。

五是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制度试点工作:今年全区享受学前一年的学生共计有12238人,每生每年按1000元标准补助,中央、自治区及各市、县(区)投入资金808.2万元。今年春季学期在山区实施,秋季全区开展资助制度试点工作。资助覆盖面山区30%,川区20%。

此外,与教育厅合作的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共资助我区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学生48550人,共投入爱心资金1.44亿余元。

(八)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

2010年,我区率先在全国实施了贫困地区学生营养早餐工程;2011年,又实施了贫困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4年我区营养改善计划以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为重点,规范运行,下达膳食专项资金2.29亿元,惠及西海固地区31万学生;建立了教师陪餐机制,下达954.8万元陪餐资金,有1.1万多名教师受益。这些教育惠民政策的实施,使师生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也享受到了教育惠民的真实成果。

通过近4年的营养改善干预,农村学生的体质得到了一定改善,从我们委托医科大学开展的三年纵向追踪专项体质监测来看,2014年南部山区农村学生营养不良率由2012年的4.7%降低到了3.9%,较低体重率由2012年的48.6%降低到47.6%,体重正常率由42.0%提高到43.9%,贫血患病率为7.6%,低于2012年贫血患病率8.6%,学生们在校期间精神状态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