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

11.06.2015  13:09

      5月21日,固原市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意见从加快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等五个部分18个方面,对新形势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
      《意见》强调,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差别化政策措施支持力度。要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遵循中央、自治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新要求,按照一年夯实基础、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巩固提升、四级联创、深入持久推进的思路,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要着力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创新开展民族宗教“三支队伍”教育培训,切实抓好服务引导工作,全面落实依法管理制度。要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强化督查考核工作,进一步形成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维护团结稳定的强大合力。
      同时,固原市制定了《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的实施方案》,围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