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区残疾人 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区)残联、民办康复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定于3月6日举办全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8年3月6日在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12楼阶梯教室举办(金凤区湖畔路115号),3月5日下午14:30在银川市金凤区艾依明珠饭店(庆祥街109号银川热电厂对面)报到。
二、参加人员
五市残联康复科科长;执行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的县(区)残联负责同志(1名),各市、县(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及民办康复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1名)。
三、培训内容
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解读“十三五”残疾人康复相关政策;通报2017年全区康复机构检查验收情况;解读政府购买残疾儿童服务项目细则;解读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及听力康复项目管理规范、脑瘫康复项目管理规范、智障和孤独症康复项目管理规范;交流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经验;参观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区)残联及残疾人康复机构、民办康复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请自带学习用具。
(二)请银川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青铜峡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原州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银川市爱心园儿童孤独症康复训练中心、平罗县残联人康复中心和中卫市托福残疾儿童康复中心负责人围绕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做会议交流发言,发言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各发言单位于3月2日前将发言材料报自治区残联康复处。
(三)银川市及所辖三区残联参训人员不安排住宿,于3月6日8:20前到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报道。其他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自治区残联承担。
(四)请五市残联于3月2日18:00前将所辖县(市)、区残联及残疾人康复机构、民办康复机构参训人员名单统一报自治区残联康复处。
附件:1. 全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 全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回执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
联 系 人:袁轶萍 联系电话:0951-5668819
传 真:0951-5668810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印发
附件1
全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地区
单位
人数
1
区级
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
5
2
银川市
银川市残联
3
3
永宁县残联
3
4
灵武市残联
3
5
西夏区残联
2
6
宁夏爱佑和康儿童康复中心
2
7
银川市爱心园儿童孤独症康复训练中心
2
8
星语家园儿童孤独症康复训练中心
2
9
银川市爱+康复中心
2
10
银川宏康园儿童康复中心
2
11
银川市康贝儿童康复训练中心
2
12
银川市启瑞儿童康复中心
2
13
石嘴山市
石嘴山市残联
3
14
平罗县残联
3
15
吴忠市
吴忠市残联
3
16
青铜峡市残联
3
17
盐池县残联
3
18
盐池县天使特教学校
2
19
同心县残联
3
20
固原市
固原市残联
3
21
原州区残联
3
22
西吉县残联
3
23
泾源县残联
3
24
隆德县残联
3
25
彭阳县残联
3
26
中卫市
中卫市残联
3
27
海原县残联
3
28
中卫市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中心
2
29
中卫市怡乐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
2
30
中卫市托福残疾儿童康复中心
2
合 计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