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为法治政府建设绘蓝图立规矩

09.01.2015  08:31


刘慧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
为法治政府建设绘蓝图立规矩

  -在全国率先出台三部规章规范政府自身权力
  -通过量化细化,将法治政府的原则和内涵转化为易于判别和操作的具体标准

  1月8日上午,宁夏法治政府建设的三份纲领性文件提请新年第一次自治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宁夏率先在全国各省区通过政府立法的形式,一次性集中出台三部规章为自身权力“立规矩”,构筑起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蓝图。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草案)》《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草案)》《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草案)》。三部规章通过政府立法规范自身权力,从多个角度密织制度的“笼子”,为政府权力划定“法治红线”。通过量化和细化,将法治政府的原则和内涵转化为易于判别和操作的具体标准,将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执法等8项1级指标体系逐项分解为32项2级指标和115项3级指标,并赋予不同的分值,同时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今后,自治区政府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必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五个环节。

  自治区主席刘慧在主持会议时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新年第一次政府常务会议安排研究这个议题,目的就是要加强法治政府的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与工作落实的有机统一,全面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本届政府一定要把依法行政贯穿始终,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行政事务,政府的一切工作都要在法律框架内运行,这是一条红线,也是一条底线。要坚守法治理念,确保政府工作于法有据、行稳致远。

  刘慧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最大规矩,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最大规矩。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定规矩、守规矩,一切按程序办事,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法制部门要积极履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职能,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区上下要形成合力,维护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努力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送审稿)》和《关于加快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送审稿)》,听取了关于宁夏现代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第二批)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记者 李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