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分局迅速处理一起小学生食品投诉

23.08.2016  01:33

近日,兴仁小学在校学生徐某(10岁)携同伴(8岁)到我局投诉,反映在兴仁东街某商店购买了2个鸡腿,涨袋漏气疑似变质,要求处理。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与两名小朋友一起到现场调查处理。经检查,该批次鸡腿商家有进货票据,在保质期内,检查时还有28个鸡腿未出售,4个鸡腿外包装确已漏气,存在食用风险。商家未严格履行商品质量查验义务,应负全部责任。执法人员责令商家退还小朋友购货款7元,补偿2倍价款(14元),共计退还21元。执法人员现场对商店所有上架商品逐一进行检查,没收漏气鸡腿4个,非真空包装麻辣条13包。执法人员要求商家强化自律意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日常勤检查,决不出售过期、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如若发现,坚决予以打击。

青少年儿童事关祖国的未来,代表民族的明天,其身体健康、素质高低关乎国运。通过小学生食品投诉案例,侧面印证了学校消费维权教育、食品安全教育的必要性。我们始终秉持着消费维权从娃娃抓起的理念,积极与教育部门对接,落实每学年8学时消费维权教育课,通过小手拉大手,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千万个家庭带动全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投入到食品安全保卫战中来。近三年来,累计开展消费维权、食品安全讲座3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近1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教育读本347册,张贴宣传画500余张。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12次,检查校园周边食杂店、小商店等经营主体100余户次,收缴“问题食品”7大类113包(袋),标值434元,下架退市临期食品201包(袋)。受理在校师生投诉、举报6件,办结6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