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鼓励农民工、大学生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鼓励宁夏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
《意见》明确坚持普惠性与扶持性政策相结合、盘活存量与创造增量并举、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同、输入地与输出地发展联动的原则,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创业新格局,全面激发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热情,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发挥现有产业和资源禀赋优势,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打造新型煤化工、先进装备制造、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新能源、新材料、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智能仪表等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同时,积极发展现代纺织、生物医药、草畜、蔬菜、葡萄、枸杞、马铃薯等优势产业和苹果、红枣等林业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延长产业链,壮大产业规模,形成产业集群,带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意见》鼓励引导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返乡创业、输出地资源嫁接输入地市场带动返乡创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动返乡创业。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具备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扶持范围,便捷申请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政策受益人信息联网查验机制。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降低返乡创业门槛、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搭建返乡创业公共平台、加强返乡创业培训工作等一系列措施。(记者 杨丽)
来源: 宁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