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热心群众报警 民警帮忙找父母

17.03.2015  21:58

2015年3月10日13时17时。正在警区正常巡逻的巡防一大队1061号出警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有人报案称在解放街和友爱路交叉口看到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现在找不到家,需要民警帮助。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报警人称自己在过马路时突然遇到两个孩子跑过来问他:称自己找不到家,在询问无果后选择报警。经民警询问得知,男孩今年四岁,女孩五岁,两人从幼儿园出来大概两个小时左右。大队民警一边跟指挥中心联系,看有没有报走失的儿童,一边走访询问周围的幼儿园。在走访过程中女孩称自己大概记得家的的位置,在女孩的指引下,我们从友爱路一直走到大新镇辖区的新水桥,始终没有找到,随后民警决定将孩子移交至银古所。此时距孩子离开幼儿园已经快四个小时,在去派出所的路上。女孩突然指着一家便利店说。她母亲就在里面上班。刚下车后就看到孩子的父亲马某某在路边焦急的等待。经过核查身份。该男子确实是男孩父亲,称孩子今天第一天上幼儿园,就发生了这样的事,女孩是其朋友的孩子,经现场联系女孩的家属,同意将女孩交给男孩父亲马某某,由他送往学校。

民警提示: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有责任看护好自己未成年的孩子。特别是在学校放假期间及学校放学以后,要对孩子进行自我安全意识的引导,并对尚不具备危险意识的孩子进行有效看护。切莫因为家长自身的大意疏忽,因而造成一些意外事故的发生,待那时将追悔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