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培训班在长沙举办
2016年1月14日—16日,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在湖南省浏阳市湖南林业种苗中心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培训班。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总站长杨超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做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农委法案室副主任张福贵就《种子法》修改背景和过程作了专题介绍。培训班由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副总站长张周忙主持。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处长高静芳、场圃总站处长周景莉、郑欣民、赵兵及南检中心副主任沈永宝,国家林业局干部管理学院处长张嘉伟分别就行政执法及行政审批制度、《种子法》主要变化、林木品种审定及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保障性苗圃建设和林木种苗标签档案制度、质检员网格培训系统等内容向培训班学院做了详细讲解。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连市、厦门市、青岛市,各森工集团的林木种苗工作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共104人参加了培训。
场圃总站总站长杨超指出《种子法》的成功修订达到了三个预期目的。 一是明确了林木种苗机构;二是明确了林木种苗管理职能和执法职能;三是明确了林木种苗扶持措施。 针对本次培训班,杨超总站长对各培训单位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 首先,充分认识《种子法》修订的重要意义。 一是《种子法》的修订是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二是《种子法》的修订是发展现代林木种苗事业的必然要求。三是《种子法》的修订是林木种苗科技创新的迫切需要。 其次,抓住机遇,全面贯彻好《种子法》。 一是尽快制订《种子法》学习、宣传、贯彻方案。 内容包括1、尽快就《种子法》修订的相关情况向厅党组做一次专题汇报;2、召开一次全区各市县、区林业局“一把手”参加的《种子法》培训班,培训工作费用可由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解决。 二是狠抓自身学习,必须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三是拓宽渠道,加强宣传工作。四是根据本地工作需要,完善各类林木种苗法规的制定。五是借此机会,强化队伍建设。六是结合法规授权,进一步推进执法工作。
最后,杨超总站长对2016年全国林木种苗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一是召开全国林木种苗工作会议;二是深入学习贯彻《种子法》;三是开展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四是进一步推进良种化进程;五是强化种苗质量管理;六是加强保障性苗圃的建设;七是继续抓好木本油料(油茶)工作;八是继续做好种苗统计工作。
报送单位:宁夏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 报送人:孙磊 审核发布: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