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出台人才新政 对优秀人才可实行多种薪酬制度

22.01.2017  19:06

  近日,江苏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有关人才政策措施》,21条新政直指示范区急需突破的人才政策瓶颈,突出先行先试。这也是江苏省在科技创新40条的基础上,聚力人才政策创新,厚植苏南示范区发展优势。

  一、允许特设岗位引进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今后,示范区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将进一步扩大。新政规定,苏南示范区内各事业单位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制定岗位管理办法,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及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较低等级岗位可由单位根据需要统筹使用,岗位设置方案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

  因事业发展需要的领军人才及其他急需的紧缺人才,可按规定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没有设置或没有空缺的,可以低岗位高聘或超岗位聘用。

  区域创新离不开优秀人才,新政突破岗位总量、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允许用人单位特设岗位引进领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这对于树立鲜明引才导向,提高人才使用效率,激发人才创新活力都有积极意义。

  二、急需紧缺外籍人才引进条件更宽松

  示范区要率先发展,必须畅通人才流动配置渠道,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制度。新政放宽区域急需紧缺外籍人才的引进条件,明确对苏南示范区内企事业单位聘用的急需紧缺外籍人才,取消年龄限制,视外国人才类别,为其办理最高期限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长期以来,国内对引进外籍人才都有年龄要求,比如65岁以上的外籍人才很难获得工作许可。示范区率先尝试取消外籍人才年龄限制,可以让示范区更积极主动招揽人才,也可以让那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知识储备、年龄偏大的人才不被卡在引进门槛之外。

  与此同时,新政还允许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苏就业。放宽外国留学生在苏工作限制,允许硕士及以上的优秀毕业生直接在区内工作。

  三、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实现“点对点

  集聚创新资源的同时,如何调动区域内现有人才的积极性?新政同样给了示范区更大的自主权,率先在示范区下放正高级职称评审权。“点对点”明确下放的区域为苏南5个设区市,明确下放的专业为工程系列建设、机械、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等4个专业正高职称评审权,下放卫生、社区卫生、护理等3个专业副高职称评审权。同时,将积极推进部分科研院所、大型骨干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自主开展评审、自主发放证书试点。

  苏南示范区自主创新能力强,产业集聚度高,高校、科研院所密集,建设、机械、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等产业领域人才集聚度高,职称工作基础好,合理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有利于进一步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有利于营造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评价环境,有利于用好用活人才。下一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条件成熟的其他系列将进一步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

  与此同时,江苏省还将开展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试点,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对应申报工程系列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审,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可对应申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考核认定。引进国际先进职业标准,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国际职业资格认证试点。

  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分配自主权更多更大

  薪酬分配机制是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重要因素。新政鼓励示范区进一步加大高校科研院所内部分配自主权。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量水平,允许高校、科研院所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依据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自主进行绩效工资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科研一线、成果突出的科技人员倾斜,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为充分体现人才知识价值,新政要求高校、科研院所对聘用的高端人才和具有创新实践成果的优秀科技人才,可自主探索实行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制度,其薪酬待遇水平可由单位自主确定。其中,对通过特聘、兼职、课题攻关、合作研究等多种方式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创新领军人才,其薪酬待遇可由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同类人员收入水平,并综合考虑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与其协议确定。

  五、优化载体汇聚更多创新创业人才

  为吸引人才集聚,江苏省将在示范区构建一体化高层次人才服务信息平台,打造人才交流活动品牌。定期举办中国江苏海内外人才交流大会及“百名博士江苏行”“台湾人才昆山行”等重大品牌活动。

  在无锡高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试点,条件成熟后在区内全面推广。优先资助示范区博士后人员的科研项目。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在苏州创建首家省博士后创投中心,支持博士后创新创业。

  围绕南京智能电网和未来网络、无锡物联网、苏州纳米、常州石墨烯、镇江船舶等主导产业发展,“十三五”期间,重点支持建设1家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0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十三五”期间在苏南示范区重点建成“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150家。

  支持苏南示范区创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全面推广建立技能大师产业创新园。新建一批省重点技师学院。开展组建行业性、区域性技工教育集团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