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开展中部干旱带脱贫攻坚水源工程稽察
本站4月28日讯 4月23日,水利厅召开2018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批稽察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中部干旱带脱贫攻坚水源工程稽察工作。水利厅副厅长麦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建设管理处、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及各稽察组组长和专家参加会议。
按照水利厅2018年在建水利项目稽察(督查)计划安排,本次选取中部干旱带脱贫攻坚水源7座水库工程作为今年第一批稽察对象,主要目的是推动各项目主管单位进一步落实李克强总理2016年2月来宁视察,支持宁夏中部干旱带脱贫攻坚水源7座水库工程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展,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和效益及早发挥的重要举措。
麦山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本次稽察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有机统一,紧紧围绕水利工程建设任务,以服务工程建设为宗旨,以提升建设管理水平为总体目标,督、查、盯结合,改、防、帮并举,不断强化建管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从业行为,有效降低工程建设问题风险。
麦山副厅长要求,要通过全面稽察,深入查找水库工程建设前期设计、建设管理、计划下达执行、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跟踪整改落实,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和李克强总理对我区的亲切关怀落地落实好,把群众的事办成办好,为中部干旱带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持。
本次稽察实行稽察组长负责制,严格执行稽察工作程序和水利部《廉洁稽察八项规定》及水利厅有关要求,明确内部分工、加强协作配合,仔细核实工程建设情况,按照“定性准确、责任主体准确、表述准确、法规条文引用准确”和“有什么问题就提出什么要求”的原则,着重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实事求是、公正公平、不回避矛盾,形成定性准确、事实清楚、依据充分、文字精炼的稽察工作报告。稽察结束后,水利厅将组织召开稽察汇报反馈会,与各稽察组长、助理和有关专家座谈分析、讨论稽察结果,形成正式稽察工作报告,及时向有关单位印发整改意见通知,并做好跟踪整改落实。
本次稽察自4月23日至28日,工作周期6天,共派出2个稽察组,稽察组长和前期设计、建管、计划、财务、质量与安全专业专家从水利厅稽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同心县4座水库和盐池、红寺堡、海原县的3座水库开展综合稽察。(安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