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首次全面部署城市管理执法
综合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近日印发,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层面首次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目前,我国有一半以上人口生活在城市。城市环境好不好,城市竞争力高不高,既要靠建设,更要靠管理。管理工作跟不上,城市功能和形象都会大打折扣。根据部署,到2017年底,实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到2020年,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这一中央层面首个关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顶层设计,能否为城市管理“短板”找准病根、开好药方,记者采访了多位权威人士。
城市管理主要职责压缩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大部分城市的城管执法范围沿袭“7+1”模式,“7”是指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七个方面,“1”大都是临时的、急茬的、难啃的、棘手的活。中央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执法范围过于宽泛,造成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对此,中央意见明确界定了城市管理的职责范围,将主要职责压缩为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地方军”将有统一行政身份
在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王满传看来,全国各地虽然都在整合城市综合执法队伍,但用城管人自己的话说,地方军处于“无法无天”状况——没有《城市管理法》执法依据不充分;没有上级主管部门,诉求无处表达。对此,意见为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明确了中央和省级主管部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确立相应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中央编办指导地方整合归并省级执法队伍。
管好城市,拒绝粗放执法
“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意见的这一部署直指当前百姓诟病的简单粗放城市管理模式。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说,城管执法也要转变理念更接地气,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真正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