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已建立62个非遗保护传承基地
16.03.2017 10:33
本文来源: 文化厅
3月14日,记者从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非遗专干培训班上获悉,我区以非遗项目传承人为中心,在全区已相继建立了5批62个非遗保护传承基地(点)。
据悉,我区经普查确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有2968项,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县、市、自治区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自2007年起至今,共公布了四批83项自治区级名录项目,其中回族山花儿、回族民间器乐、贺兰砚制作技艺、回族剪纸、固原砖雕、二毛皮制作技艺等18个项目被国务院公布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与甘肃省、青海省联合申报的“花儿”2009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自治区文化厅评选、确认了三批共143名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有 9人(3人去世)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第四批自治区传承人经过专家评审等环节现有33人入选,目前已进入公示阶段。
自2007年开始,我区以各项目传承人为中心,在全区相继建立了5批62个保护传承基地(点),扶持民间传承、启动实施“教育传承”、鼓励生产性保护传承,非遗保护工作稳步推进。(记者 王 刚)
稿件来源:宁夏日报
本文来源: 文化厅
16.03.2017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