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鸨落难海原获救

16.02.2016  11:05

          2月4日14时30分,海原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指令,称有群众在海原县贾塘乡大路村的农田地里捡到一只受伤的大鸟,需要救助。接到指令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贾塘乡大路村,在村民家中见到了受伤的大鸟。该鸟受伤严重,流血较多,急需救护,经派出所民警仔细对比查阅资料,初步认定被救助的这只大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鸨。

          由于受条件限制,本县没有救护设施,派出所民警一路奔波,连夜驱车将大鸨护送到银川市救治。当日 晚上19时30分,在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引导下,将大鸨移交给银川市动物园野生动物救护站,救护站对大鸨做了详细检查,发现其右侧翅膀有不同程度受伤,不断往外渗血,随后救护站工作人员给大鸨做了止血、消炎处理后,暂时放置动物园喂养。后经救护站进一步确认,此鸟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鸨,作为国家一级保护鸟类,像这么大的大鸨,在宁夏范围内极其稀少,非常珍贵。


报送单位:海原县林业局  报送人:王彪  审核发布:汤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