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04.12.2017  23:09
关于印发《宁夏“12348”公共法律服务
热线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宁夏“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12348”公共法律服务
热线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部署,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司发〔2017〕9号),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结合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完善“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平台功能,形成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服务投诉等综合性服务功能。到2018年底,建成全区统一部署的“12348”热线平台,并突出“互联网+12348”的导向,实现热线平台与网络平台的业务融合、数据整合,热线平台与网络平台协调联动,为群众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二、建设内容
(一)平台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
(二)总体架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以自治区“12348”法律咨询热线为主体,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由自治区司法厅统一建设,统一部署,并与宁夏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完善与“110”“12345”政府公共服务等政务热线、窗口服务和紧急类求助平台等之间的协作,建立相应衔接联动机制。
(三)主要功能
“12348”热线平台功能分为对外服务功能和后台管理功能。
1.对外服务: 主要面向公众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主要包
括:在线咨询解答、在线服务办理、信访及投诉、业务转办及联动等功能。
2.后台管理: 面向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任务指派、监督、回访、统计分析、人员机构信息管理等。
(四)人员管理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由自治区司法厅统一设立,统一考核管理,值班人员采用“固定+轮流”模式。固定值班是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开展法律援助的一种方式,值班律师经律师事务所推荐,司法厅法援处考核后,由律师、所属律师事务所、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三方签订志愿服务协议。轮流值班律师由银川律师事务所轮流安排,每天1人。值班补贴按照宁司通〔2014〕3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按月核发。
(五)工作模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其余时间设置语音留言,由工作人员次日上班后回复。
三、建设步骤
(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 2018年3月底前完成平台的安装部署,6月底前完成试运行,年底前全部投入使用。
(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坐席: 2018年3月底前完成坐席的调试安装,6月底前完成人员培训,年底前全部投入使用。
四、组织领导
在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法援处负责谋划协调,厅信建办做好技术支持,相关业务部门积极配合,按照司法部关于“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的要求,共同推进我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
 
依申请公开
司法厅依申请公开渠道:     (一)本人到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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