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召开司法改革工作专题推进会议

09.02.2017  16:06

  本网讯(田禾)2月6日下午,自治区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兆元主持召开自治区高院司法改革工作专题推进会议,听取高院四个审判总团队关于团队建设运行情况的汇报,讨论研究全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督查调研工作相关事宜以及全区法院2017年司法改革要点,并就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作了安排部署。

  王兆元强调,高级法院必须以上率下,既要抓实自身的司法改革,为全区中基层法院做出榜样,也要抓好对全区法院司法改革的指导、督查,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区协调发展、整体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司法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用改革的方法破解难题、创出经验、开出新路;要始终坚持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以“是否有利于提升办案质量、是否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是否有利于提升办案效果、是否有利于提升办案安全”来具体评判司法改革的成效,用改革的成效来不断提升审判执行的质效,既要经受起中央和最高法院的评估和检验,也要经受起审判实践的检验,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要认真抓好近期对全区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督查调研,全面准确掌握全区法院司法改革的进展成效和存在的现实问题,严格督查,严格整改。

  王兆元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按照孟建柱书记和周强院长“确保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全国面上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的目标要求,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改革设计者、每个人都是改革实践者”的思想认识,狠抓改革任务落实,确保2017年全区法院司法改革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如期圆满完成。全区各级法院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审判团队运行制度机制,强化团队内部建设,激发改革内生动力以及司法生产力、司法创造力和司法公信力;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公正的法官业绩考核评价体系,通过科学测算法官年均最大办案量和设定案件权重系数,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官的价值和作用,科学合理地反映各业务条线和各法官的实际工作量情况,与常态化的员额退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要严格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将该放的权力下放到位,促进法官司法能力的提升,同时利用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案件评查等监督机制,规范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的行权方式,做到放权要到位,监督也要到位;要始终坚持入额法官办案是第一要务的理念,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带头示范、引领作用;要全面统筹、积极推进落实配套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