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打响今冬蓝天保卫战

24.10.2016  16:01

10月20日,银川市打响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努力确保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以上,力争不发生重度污染雾霾天气。

今年以来,通过综合整治,银川市城乡环境面貌发生明显变化,空气质量得到一定改善,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明显下降。但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仍不容乐观,空气质量改善任务仍十分艰巨,尤其是冬季采暖期即将来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巨大压力。

为此,银川市将采取“治煤、治尘、治气、治车和禁烧”“四治一禁”严防严控措施,强化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有效应对,集中攻坚,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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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煤

无照企业将被取缔

10月底前,对无照经营的煤炭经销企业一律取缔;燃煤经营销售单位煤质检测报告灰分、硫分达不到控制要求的,一律不得销售;对经营销售的煤质进行抽检,抽检率达到25%以上,对销售不达标煤炭的单位,严厉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

煤炭不达标不准进市区

严厉查处煤炭运输车辆超载超限、不按时间规定进入市区、洒漏等违法行为;对未随车携带煤质监测报告或报告显示不达标煤炭的,一律不准进入市区。

储备煤不合格限期清运更换

10月15日起,联合检查组对市区所有用煤单位储备煤进行检查,发现储备不合格煤炭的责令限期清运更换,并由市场监管局倒追煤炭销售单位法律责任。管控散煤污染

对市区流动商户、集贸市场、城中村、城边村等使用散煤户进行排查整治,对已接通集中供暖的商户、集贸市场,一律严禁散烧原煤供热;集中供热未覆盖的各类市场全面推广使用电炉采暖;城中村、城边村等无集中供热设施的,取暖用煤一律使用无烟煤,严禁使用劣质煤炭。

治尘

12 1 日起建筑工地停工

11月16日起,除重大民生项目外,所有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停止土方开挖拉运、拆迁、建筑垃圾拉运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序;12月1日起,所有建筑工地全面停工。

严管渣土堆场扬尘

10月底前,所有堆场全部落实严密遮盖抑尘措施,对采取清运措施的,清运后场地采取临时硬化措施。11月16日起,现有堆场严禁拉进拉出新的渣土,建成区内不得形成新的渣土堆场。已收储未开发土地严禁新的渣土进入,确保渣土数量只减不增。

遏制道路交通扬尘

11月份起,优化道路洗扫、洒水、喷雾作业方式和时间,持续保持道路抑尘效果,冬季继续实施“以克论净”考核。加大渣土、砂石料等车辆查处力度,确保物料运输车辆按规定路线、时间密闭运输,严厉打击洒漏、带泥上路车辆。

11月16日起,禁止审批渣土车辆拉运作业,严厉打击私自开展渣土拉运的车辆。开展与市区主要道路接驳路段的排查整治,对接驳路段为土路的路口向外延伸500米进行硬化或铺装,减少道路扬尘。

严管砂石料场扬尘

监督贺兰山东麓采砂采石企业尽快完成环境综合整治,整治完成前不得复产;11月1日起,全部停止砂石开采作业,11月16日起,全部停止砂石拉运作业;严厉打击无证开采、盗采、违规拉运等违法行为。

治气

错峰生产和停产

对水泥、建材等行业实施错峰生产调度,在冬季需求较少时,鼓励熟料生产企业减少生产量,源头减少污染排放。2016年11月1日-2017年3月31日期间,对废气污染排放强度大、不能稳定达标排

放的小型工业燃煤锅炉或炉窑实施停产。

治车

严禁高排放车辆进入市区

加大黄标车、农用机动车、农用机械闯禁行区域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扣分、罚款等处罚规定,并进行劝返。“冬防”期间,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禁高排放车辆进入市区。

禁焚

严禁焚烧秸秆等废弃物

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秸秆等废弃物等禁烧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落实网格包抓机制。10月底前,完成第一轮督查,出现一个火点对所在辖区政府处罚1万-5万元,纳入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

11 月起城区禁止露天烧烤

建成区内餐饮业严禁使用燃煤作为燃料,全部采用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减少餐饮油烟排放污染。坚决查处店外店设置炉灶行为,11月1日起,城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烧烤摊点必须进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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