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要先行

09.09.2015  15:51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全面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4第1号),促使饲料生产企业对采购、仓储、加工、品控、运输等环节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实现从原料入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我区在新颁证生产企业中开展了规范化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为全面提升我区饲料质量安全水平奠定基础。

  为了指导我区示范企业更好地完成规范管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迎接农业部对宁夏示范创建企业的验收、挂牌,自治区饲料工业办公室邀请2名国家级饲料专家来宁,于8月19日-22日,到宁夏大北农科技实业公司、宁夏正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杨哈吉清真农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结合各企业实际对3家不同类型企业的饲料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培训。3家企业的负责人,技术、生产、质量、采购、销售部门负责人,检验化验员等特有工种人员参加培训。3名自治区饲料生产许可审委会专家全程参加培训,并与国家级专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来自华中农业大学的牛智有教授、山东省饲料监察所副所长李俊玲研究员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面对面培训,对管理规范要求的7大类27目110子项内容,逐项对照检查,逐岗位、逐环节给予耐心细致的指导。

   一、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标杆。 实施《规范》是提高饲料企业质量安全意识,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的迫切要求。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质量安全管理义务;实施《规范》是消除风险隐患,保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的必然选择。饲料生产原料来源广、加工环节多、精度要求高,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十分复杂。要促使企业对其采购、仓储、加工、品控、运输等环节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实现从原料入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风险隐患;实施《规范》是强化日常监管,提升综合监管能力的重要手段。依法行政是政府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准则。必须把实施《规范》与行政许可、市场监测等工作结合起来,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紧密衔接、相互补充的饲料行业管理新机制。

   二、完善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和设备设施。 一是按照示范企业验收内容建立制度。原料采购与管理:包括原料供应商评价、原料验收与检验检验、原料进货台账、原料仓储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包括生产基础文件、生产管理、防止污染措施、配方管理、标签管理、混合时间确定和混合均匀度验证、生产设备及辅助系统管理、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控制:包括现场质量巡查、产品质量检验、产品留样观察、不合格品管理、检验化验室管理、检验能力验证;产品贮存与运输:包括产品仓储管理、产品运输卫生控制、产品销售;产品投诉与召回:包括客户投诉、产品召回;培训、卫生和记录管理:包括人员培训、环境卫生、记录管理;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情况:包括年度备案与统计等。二是抓好法律、规范的学习。企业负责人,技术、生产、质量、采购、销售部门负责人,检验化验员等特有工种人员要学习熟悉饲料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及业务流程。三是收集整理人员证书、《规范》规定的管理制度、工艺文件、质量标准、操作规程、记录、档案等文件,以及受委托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证书等材料。四是企业所有生产设备设施、检验设备设施和辅助设施都要符合许可条件要求。五是对厂区、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化验室都要按照《规范》严格管理。

   三、抓好关键环节管理和改进。 一是企业制度、操作规程要按照《规范》要求制订。二是企业各车间、各科室的制度、流程、记录文本格式要一致。三是规程、记录的填写内容要有“可操作性”,明确提出做什么?怎么做?依靠一线操作工人共同制订、改进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四、理化分析数据报告要为企业提质增效服务。 每批次购进企业的原料、添加剂、配合料、预混料等原材料,都要有原料接收标准,要靠化验确定是否达到接受标准,严格禁止不达标、过期或农业部公布的原料目录以外的物质进入饲料厂,特别是对违禁添加物的监督管理更加严格。原料检测报告是原料进厂的第一道关口,化验员要向采购、生产、品控等经理提出使用哪些原材料的改进建议,以建立产品追溯制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产品质量检测是产品能否出厂的重要依据,检测报告与产品留样是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法律保障。

  通过专家的检查、指导,发现了我区规范化管理示范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偏差与不足。专家对我区示范创建工作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