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夏季预防食物中毒温馨提示

03.06.2015  17:08

近期,我区接连发生几起因食用隔夜熟食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夏季气温高,各种致病微生物易于滋生,为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饮食安全。

一、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选择餐饮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公示牌上标示为“笑脸”的餐饮单位。

二、烹调食物要烧熟煮透,特别是豆角、肉制品应充分加热。加工食品时的工具和储存食品时都要注意生熟、荤素分开。

三、配制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应清洗干净,凉菜应当餐吃完。不食用隔餐、隔夜冷荤肉制品和其他凉菜。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制品。慎重选择野生菌类、蘑菇等高风险食品。

四、用餐前注意餐具是否消毒,集中消毒餐具可以看标签合格证是否完整;自消毒餐具看表面是否光洁,应无水渍、无异味。

五、倡导理性消费,适量点餐、剩余打包,避免暴饮暴食引发的各种疾病。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就餐时索取消费凭证,如用餐后出现不适症状,立即就医,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